依据《河西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行政发〔2024〕2号)相关条款规定,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后,由学位办出具学士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证明办理流程
1.学生可登陆教育部指定学位认证平台办理认证业务: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2.学位办也可根据学位档案,为校友开具中文学位证明。学位证明内容需与学位档案材料完全一致。
办理方式:
(1)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信息后提交,一般情况2-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默认顺丰到付,邮寄地址请填写准确完整。
(2)现场办理请携带本人(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证明格式不参考其他模板,核实证书信息与档案信息一致后,证明与证书内容描述一致,不做更改,不附加其他信息。
咨询电话:0936-828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