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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补授审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查看次数:[]

依据《河西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行政发〔2024〕2号)相关条款规定,请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及时联系学位办工作人员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1.按结业方式处理,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并准予换发毕业证书,经审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因未满足当年毕业时外语能力要求,毕业之日起可继续参加考试,2年内成绩达到毕业当年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3.说明:

(1)2023届(含)以前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课程不及格门次或其他条件需符合毕业当年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2)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自毕业之日起(按毕业证发放之日起开始计)3年内可申请补授。

二、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请手机扫描填写学位备案信息,用于学信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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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1.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书写申请人姓名),与毕业证照片版本一致。照片可邮寄,也可以委托提交。

2.2023届(含)以前毕业生符合新疆西藏就业政策的,请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证明1份(需提供原件)。

3.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需提供原件)

4.学士学位审批表请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学位办统一打印,不再提交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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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6-8285075

照片邮寄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办公楼501室


附件:

1.学士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就业证明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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