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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  查看次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教育部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立德树人、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根据本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工作,以及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成立各工作小组,共同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1.资格审查小组

由学院专职人员组成,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2.复试小组

原则上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4名(其中含1名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或专职外语教师,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上。

3.复试监督小组

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成绩复核小组

由学院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认真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

(五)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各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并留存1年备查。

三、招生计划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确定各学院招生计划,根据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程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指标3个,由学校统筹下达。

四、复试、调剂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二区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1.教育硕士考生和旅游管理硕士考生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可参加复试。

2.农业硕士考生在国家二区分数线的基础上,参加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为275分(含)以上。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为200分(含)以上。

(二)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

1)考试方式是全国统考,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7)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8)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和要求,以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2.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原则择优选拔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202442-3日;

2.调剂考生:20244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1.线下现场复试;

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河西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

总分500分的专业,笔试占40%;总分300分的旅游管理联考专业,笔试占3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占10%,合计40%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情况面试占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结束后填写《河西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和《河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复试记录表在录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扫描件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

4.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加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和考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取开放性综合试题测试或撰写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适当并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内容重复,必须按照提前公布的参考书目进行命题。

5.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学院可根据专业需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参照同等学力考生。

(六)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1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七)复试收费

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要求,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各学院在复试前收取并交财务处。不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九)体检

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

五、复试组织

(一)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实施办法

学院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组织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分组)、工作安排(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咨询和申诉方式等内容。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生);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5.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

其中,第1项和第2项为必须提交项,第3项和第4项为二选一提交项,第5项为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必须提交项,第6项可选提交项,材料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版(jpgpdf格式)。

复试期间考生在复试学院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进行人证核验与资格审查。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等信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与排序

1.普通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0.3

2.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二)学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各学科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五)待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须在报到前经学生管理部门及培养部门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校提前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目录和拟招生计划等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调剂政策、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说明)。

(二)学院复试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由复试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各项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

八、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36-8287662

监督电话:0936-8281221

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https://yjsc.hxu.edu.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九、本方案由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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